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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得位置:首页 > 查看正文 张家港局组织第三批能效标识产品市场调查
为贯彻落实《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公告(2008年第8号)规定,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实施第三批能效标识产品有关要求的通知》。张家港局经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组织策划了第三批能效标识产品市场调查。 根据“第三批能效标识产品市场调查”策划要求,机化科利用星期六休息时间加班对张家港市场上销售的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中小型三相异步电机、冷水机组、燃气热水器5类进口商品(重点是三相异步电机)的标识加贴状况进行摸底调查。为张家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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